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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7 16:49:39纠错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工作由各省教育厅设立的招生机构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考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我院将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体育类考生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云南省划定的体育类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外体育类考生的录取规则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学校认定考试成绩及结果)。文史、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区),执行相关省(市、区)的录取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

第十四条 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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