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5:43:11纠错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统筹考虑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学校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并通过其官方网站、招生计划刊物、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适当调整相应的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广西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广西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志愿投档模式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录取规则”,考生投档到学校后,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考生成绩情况调剂到尚有缺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广西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六条  学校无男女生招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中职直升本科的录取原则

我校2023年在广西区内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具体招收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等内容在我校招生网另行公布。

第十九条  美术类专业的录取

美术类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按第十四条执行。高考体检结果中出现以下其中一种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色盲、色弱、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者。

第二十条  外语类专业的录取

报考本科层次的商务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要求英语口语测试成绩达“C等级”及以上。

第二十一条  报考非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要求,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