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桂林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桂林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检索,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检索,以此类推。当考生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不另外组织校考。
学校执行各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模式、投档成绩计算等相关规定。对进档考生,学校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行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志愿投档模式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九条学校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应用化学、学前教育。
(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
(四)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中任何一种颜色不予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的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