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各省(区、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依据,综合考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进行择优录取。
第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原则上设定的投档比例为1:1,具体比例依照生源情况及各省(区、市)的文件要求制定。
第八条 学校执行各省(区、市)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已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学校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九条 各类型专业的录取原则
(一)关于普通类专业的录取
1.学校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投档成绩相同的,按考生生源地省(区、市)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安排,成绩高、位次高的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利。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检索,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检索,依次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成绩高、位次高的考生优先获得专业调剂权利;若考生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
2.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二)关于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1.学校的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音乐表演等五个专业为艺术类专业。报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不再另外组织校考。
2.学校执行各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模式及相关规定,对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艺术类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依照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三)其他专项计划招生的录取原则
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招生、高职单独招生、高职对口中职招生等专项的录取原则,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可参阅相应招生简章。
第十条 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新生入学后,学校的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省(区、市)各批次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不受理考生的退档申请。录取名单将及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采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体检标准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遵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建议身材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因素,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慎重填报师范专业。学前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