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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5-24 16:30:03我要纠错

2024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桂林信息科技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正选拔”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艺术类录取: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市、自治区)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体育类录取:体育成绩采用各省(市、自治区)体育统考成绩,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七条 若我校招生录取规则与相关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冲突,则按照该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投档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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