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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5:52:57纠错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小于、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一律认作20分。

第十二条  在实施顺序志愿录取模式下,按招生计划数的110% 比例投档;实施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下,原则上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投档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按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下同)--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排序前后安排专业,排序靠前的先安排,排序靠后的后安排;如果总分相同,则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高的排序靠前;以此类推。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严格按照各省(区、直辖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在我校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采取“双上线”原则,即文化成绩必须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文化分数线,同时专业成绩必须获得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合格证,无统考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并取得合格证。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学生录取,有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没有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按照我校校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口齿清晰。

第十七条  专业调剂:在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如果按本章程第十三条规定的方法不能被录入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而且在志愿表中选择“专业服从调剂”的,将被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能被录入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选择“不服从调剂”,将被退档。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八条  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校同批次招生指标未满,均可获录取。

第十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录取批次),在我校投档分数线以上且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校同批次招生指标未满,均可获录取。

第二十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受限制,民族成份不受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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