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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5:54:06纠错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六条  普通高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
(一)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投档分数线,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录取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以考生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三)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术科成绩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为准。艺术类文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文科专业外,还可选报我校其它文史类专业;艺术类理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理工专业外,还可选报我校其它理工类专业。
(四)“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两个专业面试合格者,按测试成绩及附加分排位,从高到底录取。(专业面试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
第七条  普通高考专项计划录取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我们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加大对贫困家庭考生的政策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投档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第八条  分类招生录取原则:
(一)成绩构成
1.高职单招总成绩
高职单招综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和附加分组成。即报考我校的单招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成绩 + 文化素质成绩(10门学考成绩原始分之和×30%) + 附加分。
(1)职业适应性测试试题总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现场标准化答题方式,以实际测试分数计算。
(2)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信息10门科目原始分成绩之和×30%。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总成绩
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300分)及附加分组成。
3.附加分
(1)高职单招附加分项目

序号加分项目加分标准申请方式及要求
1少数民族考生5分根据2023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信息认定,不需要考生再提供证明材料。
2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5分
3烈士子女考生20分
4退役士兵考生10分
1. 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申报网站系统申请附加分;
2.上传证书退役士兵证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至2M,清晰易辨。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附加分项目

序号加分项目加分标准申请方式及要求
1少数民族考生5分根据2023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信息认定,不需要考生再提供证明材料。
2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5分
3烈士子女考生20分
4退役士兵考生10分
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联合测试网站申请附加分申报级上传证明材料;
1.退役士兵上传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至2M,清晰易辨。
2.技能竞赛考生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至2M,清晰易辨;
3.只认可考生在2020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
5在教育部、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20分
6在国家其它部委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的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10分
4.附加分说明
(1)表中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对口招生联合测试。
(2)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分值计入总分。
5.附加分公示
经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2023年4月18至4月28日在联合测试网站及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6.成绩查询:参加分类招生的考生可于2023年4月30日以后,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lzzy.edu.cn查询本人成绩。
(二)录检阅档顺序
第一梯队:录检获得“免试生”资格(详细原则见我校单招、对口简章)的考生档案。
第二梯队:录检获得“艺体特长生”资格(详细原则见我校单招、对口简章)的考生档案。
第三梯队:根据剩余专业计划依次录检其他考生档案
(三)录取原则(详细原则见我校单招、对口招生简章)
我校继续贯彻“多元化”录取原则,根据专业特殊性分别设置两个院校代码,录取原则如下:
1.我校高职单招、高职对口采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即在最低分数控制线上,按“志愿清”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分配专业;对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在最低分数控制线上,进行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2.获得“免试生”资格和“艺体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先录取成绩排位高的考生,再录取成绩排位低的考生,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3.我校对“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和“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单列院校代码,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先录取成绩排位高的考生,再录取成绩排位低的考生,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4.不参加联合测试或者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以备案和录取(“免试生”除外)。   
5.“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两个专业面试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若考生填报志愿时勾选了“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无此选项,则按退档处理。
7.单招录取原则:除录取原则“1—6”条外,我校单独招生录取还应遵循如下原则。
(1)如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先按文化素质总成绩,再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位。若文化素质总成绩相同,则按科目成绩排序: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学考成绩-生物-化学-信息。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缺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3)获得广西高考报名资格的外省学籍考生学业水平成绩须经广西招生考试院认定。
8.对口录取原则:除录取原则“1—6”条外,我校对口招生录取还应遵循如下原则。
(1)如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先按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位。若文化基础成绩依然相同,则按科目成绩排序:语文-数学-英语。
(2)录取分为普通对口和“2+3”。其中,“2+3”考生须经我校备案时注明“2+3”,并由中职学校按要求提供《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无备案将视同为普通对口中职考生。
(3)“2+3”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首先填报“高职对口直升批”,且所填报的专业为“中高职衔接”专业或专业群的专业,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同时可填报“高职对口普通批”志愿,按普通批考生原则录取。
(4)普通批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若考生填报志愿时勾选了“服从院校专业调剂”选项,可调剂至同批次其他专业,若考生未勾选此选项,则按退档处理。
(5)对于填了“服从院校专业调剂”,但没有填报中职办学点专业志愿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不将考生调剂录入办学点相关专业。
第九条  其它原则
1.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实行“免试”政策(详细原则见我校单招、对口招生简章)。
2.我校注重“艺体特长生”录取,对符合条件的有文艺和体育特长的高职考生实行单列录取,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职招生计划的8%。 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区艺术统考、体育统考,并取得合格分数线以上(含合格线)的考生。(详细原则见我校单招、对口招生简章)。
3.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
4.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对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各省、自治区高考信息台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单独、对口招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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