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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6-14 21:48:11我要纠错

2024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院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专业志愿顺序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凡根据考生志愿,按规定录取后,学院一律不退档、不换录。

第十四条 美术、设计学类与社会体育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美术、设计学与社会体育类统考成绩,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无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分配录取专业。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高考录取,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第十五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录取时,学院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认可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加分。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各生源省份确定的调档比例。对进档考生,按照计划和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按照各生源省份排序规则排序。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投档后有空余计划的省份,按照各省有关要求参加征集志愿或将计划调整到其他省份使用。

第十七条 学院对考生的应试语种不予限制,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院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建议不报读我院康养服务类、智能制造专业群、艺术工程专业群等相关专业,护理学专业身高低于1.55米受限。

第十九条 录取时,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 学院在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福建省等新高考省份按公布选考科目要求和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2024年学院开设有艺术工程类专业群、互联网+物联网类专业群、智能制造专业群、现代金融与服务专业群、康养服务类专业群五大专业群,普通专科招生专业37个。2024年,学院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与东湖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具体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5〕2号)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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