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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7:02:43纠错

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湖北铁道运输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 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在身体条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分数高低、身体条件和招生计划空额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身体条件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从学生就业方向考虑,结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用人需求和岗位特点,对报考轨道交通类专业考生有以下身体要求:男生身高165厘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含)以上,无高度近视、无色盲色弱。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等专业适合男生,女生慎报。

第二十条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一条 我校各专业无联合办学,无校外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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