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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黑龙江工商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5-30 16:47:14我要纠错

2024黑龙江工商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黑龙江工商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和黑龙江工商学院招生就业处统一组织下进行,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按照有关省市公布的最新方案及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投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需要分配专业的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即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依次录取。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排序分进行排序。如果没有投档排序分,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排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首选科目为历史的按照语文、历史、外语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的按照数学、物理、外语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数学、语文顺序优先为成绩高者分配专业。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招生主管部门有关照顾性加分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不限男女比例,所有专业不限语种,建议英语考生报考。

第二十一条  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规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无特殊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复查,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及本章程有关规定,对思想品德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凡报考我校并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后,我校即发给录取通知

第六章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统一考试,学校不组织专业校考。进档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投档成绩相同,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课(术科)成绩也相同按照文化课成绩顺序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文化课投档排序分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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