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黑龙江财经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黑龙江财经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第十条 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和《黑龙江财经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在专业分配时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随机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如学校计划未完成,将对社会公开征集录取。对于投档成绩、志愿相同的考生,按照生源所在省份同分考生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若该省无相关规定,则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非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综、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综、语文的顺序排序。如该省录取规则和程序与学校规定有冲突,以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术科统一考试,学校不组织专业校考。进档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专业分配原则与普通类相同。如考生投档成绩、志愿相同,按照生源所在省份同分考生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若该省无相关规定,则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文化课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非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术科)成绩、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顺序录取。如该省录取规则和程序与学校规定有冲突,以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以及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无特殊要求。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承认生源所在省、市确定的加分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