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绥化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绥化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编制和报送学校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学校普通高等教育面向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涉及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大学科门类。学校听障生高等教育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十三条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普通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予以投档后,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加数学之和、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算法参照生源省份执行)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所在省份对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按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降分提档,但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五条 对考生的单科分数不做具体要求。
第十六条 各专业的招生对男女学生的比例不做限制。
第十七条 各专业对考生的外语语种不做限制。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本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依据考生投档信息中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通过特快专递向被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加盖“绥化学院招生录取专用章”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