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

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1:07:25纠错

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七条   学校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文史理工类专业投档原则: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2、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各省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无统考成绩,承认其他院校校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3、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