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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0:49:28纠错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面向全国招收文史/历史类、理工/物理类、艺术体育类考生。

第十一条 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招委、教育厅颁发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各专业录取严格按照我校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以考生高考专科文化成绩和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重要依据,按照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体育教育专业除外)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 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 (区、市) 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分数线以上;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 (区、市) 2023 年相应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专业合格线 (或取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 ;

3.在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1) 江西省内考生进档后,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按照高考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2) 江西省外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4.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同科类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 (区、市) 2023年体育类专业全省 (区、市) 统一考试。同时满足“专业成绩达到体育类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条件时,按照高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择优录取。

上述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与考生所在省 (区、市) 相应规定不一致,按考生所在省 (区、市) 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有关转专业规定不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七条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口试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九条 对享受加分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开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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