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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0:52:36纠错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录取规则:

(一)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按上线考生填报学校的志愿确定录取资格。首先,在上线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满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满,则依次类推(即“专业志愿优先”或“专业清”原则录取)。学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分数线以上;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区)2023年相应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专业合格线(或取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

3.在符合上述条件基础上:考生进档后,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专业清”)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2023年体育类专业全省(区、市)统一考试。同时满足“专业成绩达到体育类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体育类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条件时,按照高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择优录取。

上述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规定不一致,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第九条  其他要求:招生外语语种不限,江西省内文、理、三校、艺术兼收,招生男女比例不限,其他省份与高考改革省份考生要求以最终的志愿填报系统显示选择为准,学院原则上不做限制。

第十条  加分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查询:录取结果将按各省教育厅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方式进行查询,考生也可访问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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