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收各类考生,各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十一条 录取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招委、教育厅颁发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遵照教育部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普通类专业录取,按照学校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艺术类专业全省(区、市)统一考试,并达到艺术类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分数线以上。在符合上述条件下,按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直接予以退档。
上述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规定不一致,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2026年体育类专业全省(区、市)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类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在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在符合上述条件下,按照高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上述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规定不一致,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有关转专业规定不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享受加分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录取考生体检要求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校有权调剂到其它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录取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的全程监督下开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校内相关机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