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七条 执行国家和各省市有关招生政策,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第八条 对符合优惠照顾条件投档的考生,将严格按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校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生源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艺术类专业均属美术类,执行各省份投档规则。专业成绩均采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我校体育类专业执行各省份投档规则。专业成绩均采用生源省份相应的体育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各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若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条 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同一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当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对于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录取中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是学校仅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二条 各专业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要求,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对文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学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一)符合《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符合《意见》中第二部分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有:环境工程、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园林专业。
第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与芬兰萨沃尼亚应用科学大学本科合作教育项目,采用“4+0”培养模式,引入芬兰萨沃尼亚应用科学大学的师资、核心课程与教材,四年均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就读。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伊热夫斯克联合学院是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与俄罗斯伊热夫斯克国立技术大学合作设立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下设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和环境设计三个本科专业,采用“3+1”培养模式,引入伊热夫斯克国立技术大学的师资与核心课程,前三年就读于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按要求修完规定学分的学生第四年进入俄方学校学习。
报考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5分,外语教学为英语,外方专业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符合中外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可同时获得河北环境工程学院颁发的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