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北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河北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四条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与投档比例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其他志愿(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 学校招收的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性质为“国家免费医学生”,实行单列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只招收河北省农村生源,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照已公布的改革方案及相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若生源省份无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学校只选择一项最高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及应往届限制。
第十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无外语口试环节,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建议高考应试语种为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录取考生体检要求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简称《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具体补充规定如下: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学校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医学技术类、中药学类、药学类、护理学类、生物工程类专业、应用心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智能医学工程等专业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心理学类及生物工程各专业;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医学各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医学各专业;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4.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慎重报考医学类专业,因身体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学业或影响就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护理学专业男女生不限,结合行业就业需求,男生身高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低于1.55米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