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北东方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河北东方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提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录取原则
1.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考生填报志愿统一录取。
2.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⑴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⑵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同一专业组内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校将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调剂。
⑶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类、理工类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
3.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且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份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执行生源省份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若生源省份无明确核算办法,则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专业成绩相同者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相同者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4.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入学后统一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学校认可各省(市、区)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并执行其投档规定。
6.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调节计划,用于平衡各省统考上线生源差异。
7.我校调档比例为100%。
8.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生源所在省公布为准。
9.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六、体检要求
我校将严格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规定,对考生体检结论进行审核。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结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其他要求
1.报考医学类专业还须符合如下条件: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2.考生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我校以下专业不予录取:影视摄影与制作、中国画、文物保护与修复、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