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校库> 南京体育学院 站内搜索
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

2024南京体育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5-30 10:12:10我要纠错

2024南京体育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南京体育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校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须符合所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五条  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并提档,按“专业清”规则执行各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专业按照各省政策规定提档,对进档考生按舞蹈类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舞蹈类省统考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相关推荐更多

热门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