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常州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常州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计入投档分的照顾政策加分,我校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对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0%;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体检要求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无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求,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录取原则参照我校普通类专业执行。
报考我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各专业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各专业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采用的省统考专业成绩见《常州工学院2024年艺术类专业与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对于进档的考生,我校以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为录取依据(若生源省份无明确的投档规则,则按照江苏省对应类别的投档规则计算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