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录取规则
(一)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总成绩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15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未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评价类只有一项成绩的考生不予录取;
(3)未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的不予录取。
(二)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由本人于2024年2月25日(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前向学校提出免试录取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应与所报考专业类别相同)发送至邮箱:sdmxzs@163.com,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三)技能加分。具有突出专业特长,获得省级行业专业技能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奖项的,可于2024年2月25日(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前向学校提出技能加分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应与所报考专业类别相同)发送至邮箱:sdmxzs@163.com,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在考生对应专业技能考试原始成绩基础上加分,加至满分为止。按考生总成绩与其他考生一同排序,择优录取到对应类别专业。
(四)优先录取。与我校合作共建的生源基地,由校长实名推荐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考生,或具有突出特长,或在校期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由本人于2月25日前(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将个人申请书、推荐信及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dmxzs@163.com,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五)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采取“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将所有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计划满额为止。剩余计划可录取服从调剂考生。
同专业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六)单独考试招生录取
1.中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甘孜项目录取。根据专业类别,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项目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类型录取,剩余计划调入其他专业类别录取。
2.其他考生录取。采取“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将所有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满额为止。考生不能跨专业类别录取。剩余计划从专业类别内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
同专业总分相同情况下,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七)其他
1.根据生源情况,如有剩余计划,将调整至考生较多的专业类别,按考生成绩顺序递补录取。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3.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凡被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