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东营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
1.单独招生录取:按专业类别划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在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中只参加一项的考生不予录取。春考类别间各专业优先录取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再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4.考生根据自身类别填报专业,可兼报 1-3 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 1-3 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 1-3 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
5.免试考生录取: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在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生信息网(ao.dykj.edu.cn )下载《高职单招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须在 2023年3 月1日前将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原件邮寄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迎宾路361,邮编:257300),同时将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邮箱ao@dykj.edu.cn。(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6.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7.考生录取后,不得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8.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调整专业。
9.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含退役军人类)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