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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0 16:05:27纠错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漳州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福建

艺术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及高职(专科)批,根据相应专业类别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综合分排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术类考生和体育类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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