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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南洋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0 16:07:55纠错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厦门南洋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原则

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高校招生委员会颁布的有关高校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我院2023年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普通类和体艺类:

(1)外省(市、区)普通类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福建省普通类考试按转换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福建省专科批、艺术类专科、体育类专科批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普通类考生按高考总成绩排序。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艺术类考生和体育类考生均按省统考类别的综合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然后将类别中的考生依次按专业填报顺序录取。如果综合分分数相同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3)外省(市、区)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以各省统考成绩为准,其文考成绩和艺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区)艺术类专科投档线后,按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分计算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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