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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0 15:57:38纠错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原则

福建省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对实行按院校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投档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对实行按院校志愿或院校专业组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志愿清”原则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组内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考生应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专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专科合格线,各专业录取原则同上。

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

同分情况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位规则顺序安排专业。无统一同分规则时,依次以高考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艺术类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当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报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动漫设计等美术类专业,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无色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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