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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5-23 11:04:22我要纠错

2024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选拔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超过102%。

第十八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学院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分配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院执行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院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 学院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只招收湖南考生。凡报考学院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高考和湖南省专业联考;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认可考生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高考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含全国性高考加分、地方性高考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二十二条 学院各招生类别、各录取批次一旦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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