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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17:19:22纠错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凡报考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的考生,按下述原则进行录取:

(1)湖南省考生:按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湖南省外考生:若生源省是按综合总分(专业和文化的综合总分)投档的,则按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是按综合总分(专业和文化的综合总分)投档的,则参照湖南省录取规则执行,即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本省所确定的本批次专业和文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 ×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依综合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综合总分相同,则参照语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语文成绩也相同,则参照数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数学成绩仍相同,则参照英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将艺术类总计划的15%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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