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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9 14:54:47纠错

湖南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湖南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产品设计专业录取原则:认可各省(市、区)艺术统考(联考)成绩,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需学校确定投档规则,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标签:湖南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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