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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2-12-20 15:59:21纠错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控线的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比较专业分、语文、外语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江苏):文化分达到省控线且专业分达到我院合格线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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