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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6:07:23纠错

苏州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苏州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档考生同分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投档成绩按照所在省份有关政策执行,进档考生同分时,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招生简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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