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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子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4:50:07纠错

山西电子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3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体检标准按《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及《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IV类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使用生源地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美术学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果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按文化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文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

法学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750×100×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使用生源地省级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0×100×50%+专业成绩÷300×100×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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