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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2 15:02:04纠错

吕梁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吕梁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各省(区、市)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绘画”和“艺术与科技”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依据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生源省无相关要求,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

标签:吕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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