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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16:27:43纠错

唐山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唐山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今年我校只在河北省招收美术类本科专业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省美术统考成绩均达到河北省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专业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在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和双语课程均用意大利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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