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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5:38:33纠错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类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专业,考生参加自治区美术类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相应艺术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2)美术类专业考生,若文化课成绩排序相同时,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艺术类:本科提前C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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