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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5:32:43纠错

集宁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集宁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四)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全区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其他艺术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本科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区相应类别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如下原则录取:

1.报考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2.报考音乐类音乐表演本科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3.报考其他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联考(内蒙古艺术学院校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4.报考其他艺术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的考生,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校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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