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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5:31:11纠错

呼伦贝尔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呼伦贝尔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标准。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摄影学专业只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舞蹈表演专业考生专业课成绩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舞蹈表演专业校级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其他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择优录取。

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理科)综合单科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其他省市的艺术类考生承认其专业课联考成绩,若无省市专业课联考则承认其他同层次本科院校专业课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市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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