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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7 16:30:34纠错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录取分数依据及同分录取规则如下:

(1)非艺术、体育类专业

学校按投档成绩安排进档考生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生源所在省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无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艺术、体育类专业

所有艺术、体育类专业均采用生源所在省相应艺术、体育类统考成绩,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科类、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分数相同的,按生源所在省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如生源所在省无同分排序规则,依次依据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依据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音乐学专业分为声乐方向和器乐方向,器乐方向只招器乐种类为钢琴、古筝、琵琶、二胡、竹笛、萨克斯、小提琴、扬琴、手风琴的考生。招生乐器器种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要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身体复查,艺术、体育类还须进行专业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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