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上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招生总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办学条件、专业设置、近年来在校生表现和毕业生就业质量等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参考往年来源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学院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院各招生录取类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投档方式、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的不同确定提档比例。除有特殊要求专业外,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招生比例。
第二十四条 学院各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五条 学院按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照志愿征集批次,继续征集志愿再投档录取。
1. 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照考生志愿专业顺序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相同志愿的情况下,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2.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原则
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二十六条 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招生: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同志愿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
第二十七条 中职生升学考试招生: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划分的8个专业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分别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
第二十八条 中高职贯通培养考试招生:与学院有中高职贯通培养协议中职学校,由学院单独组织考试,按照联合培养专业计划数,择优录取。
第二十九条 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由学院学生工作部打印《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招生专用章和院领导签名后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后,凭《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市(县、区)招生办公室领取纸质档案,办理户籍迁移等手续;学院凭《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数据库核实资格后,按《新生报到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三十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