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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6-17 18:36:45我要纠错

2024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院校负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 根据学院专业设置,招生录取工作依照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安排,一般安排在专科批次、高职高专批次、其他批录取时段进行。

第十七条 学院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确定是否调整招生计划。若需调整计划一般应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按照位次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中职升学考试招生录取按照招生的专业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按照位次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院普高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在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在部分省份,同分进档考生若有同分排位,则执行同分排位。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照顾政策,学院原则上均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较多时,按第一志愿专业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录取满额后,按第二志愿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以此类推。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 学院每年将通过有关新闻媒体、互联网、考生所在地招生办或毕业学校等渠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公布招生专业、招生录取结果。

第二十三条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 外省考生录取批次、规程,依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进行,入学报到、收费等一切待遇与甘肃考生相同。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为净化招生环境,排除外界干扰,招生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第二十六条 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录取过程中确需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考生可以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录取查询平台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

第二十七条 录取名单经省级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审批后,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打印《普通高考录取通知》,加盖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公章和学院院长签章后,由学院直接将通知书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生源地助学贷款等事项;学院凭《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核准备案的数据库核实资格后,按《新生报到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二十八条 已录取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含考生号),将在学院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三天之内传报学院有关部门,并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上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三十条 学院各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公共课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三十一条 对招生录取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学院招生相关文件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学院招生实行“阳光收费、亮证收费”,收费标准将严格执行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各专业学费标准为:

一、学费收费标准

1.应用英语等22个专业,每学年学费14000元。

专业包括:应用英语、应用日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电气自动化、运动健康指导、体能训练。

2.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专业,每学年学费14500元。

3.民航运输服务等3个专业,每学年学费15100元。

专业包括:民航运输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4.药学等4个专业,每学年学费15500元。

专业包括:药学、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

5.护理等3个专业,每学年学费16000元。

专业包括:护理、助产、口腔医学技术

6.教育与文化艺术类2个专业,每学年学费16000元。

专业包括:学前教育、小学英语教育。

7.空中乘务等2个专业,每学年学费15700元。

专业包括: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8.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每学年学费20200元。

二、住宿标准

和平校区:6 人间 1800 元;4 人间 2250 元;新区校区:4 人间 4200 元(住宿费收两年免一年)。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卫生费、取暖费及规定额度内的水电费。

第三十三条 特色招生:“零元入学”自强班简介:

为落实产教融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更多有志青年大学生利用假期进行勤工俭学、岗位实习,通过生产实践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增长社会阅历,减轻家庭负担的目标。学院开设“零元入学”自强班。“零元入学”是指学生入学时暂不交纳学费,仅需缴纳住宿费、书本费等代收费用。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加学院组织的假期勤工俭学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岗位实习获得劳动报酬,用劳动报酬支付学费。“零元入学”自强班包含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旅游管理、现代物流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每班限招50人,共计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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