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二十一条 学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院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院按照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照志愿征集批次,继续征集志愿再投档录取。
1、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计划满额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计划未满额专业;对不服从者,将予以退档。
2、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原则
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如未确定排序规则,同等条件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为:理工类(老高考)或选考物理类(新高考)按数学、语文、外语顺序确定;文史类(老高考)或选考历史类(新高考)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确定。
第二十四条 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五条 艺体类招生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已经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第二十七条 中高职贯通培养转段招生,成绩由综合评价、笔试、获奖加分三部分构成(详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4年“中高职贯通培养”转段升学工作实施方案》)。录取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总分相同时综合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八条 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划分的8个专业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分别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
第二十九条 单考单招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参加过甘肃省2024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升学考试且具有成绩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报考院校2024年高考录取第一次投档相应类别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择优录取;参加招生院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详见我院《2024年单考单招实施方案》)。
第三十条 凡通过普通类或艺术类报考我院“空中乘务”和“民航运输服务”专业的考生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将可能影响学习及就业,请谨慎报考。
1、身高:女生160-173cm,男生170-185cm;
2、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E字表),无对视、斜视,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体味;
4、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心理素质好;
5、形体匀称,无“X”型腿、“O”型腿、无跛脚;
6、无精神病史,按照民航专业体检合格,无各类慢性传染疾病;
7、政审合格(含父母及其他直系亲属)。
除“空中乘务”和“民航运输服务”专业外,其他专业不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