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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6-17 20:52:00我要纠错

2024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为准,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外语语种不限,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美术)类招生:艺术类(美术)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统一使用省内统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按照学业水平成绩,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进校后测试确定;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按类别分别划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中高职贯通培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综合评价、过程性考核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由我院和合作中职学校共同制定的中高职衔接贯通人才培养方案所列课程为准,根据专业学生综合文化素质、专业基础能力和德育方面的表现,结合中职学校实际教学内容确定。组织学生参加转段升学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单考单招招生:按照《2024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录取实施方案》执行。结合考生实际情况单独组织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我院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我院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我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学校邮寄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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