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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8:58:30纠错

培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培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甘肃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八条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对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录取原则。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对成绩相同的考生,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的总和高低排序。

第二十一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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