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西安思源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西安思源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报考我校的考生,省控线以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五条 综合改革省份报考考生,按照我校提前公布的选课要求执行,录取按照生源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投档考生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位次从高到低录取。若无位次,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执行。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不限制单科成绩。
艺术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属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基础上,依据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相同时,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上录取原则若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不同,以考生所在省招办(或考试院)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我校对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有身高、形体、容貌方面的行业标准,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考。
第十九条 往届毕业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 认可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等优惠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英语相关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三条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或与部分省份招生政策不一致,则以考生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