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商洛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商洛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招生政策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按照梯度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未投档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条 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按分数由高到低、不设专业级差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对每一位进档考生,先考虑其第一专业志愿,再考虑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后一考生。对所报专业均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将按分数由高到低调剂至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因退档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对于未能完成计划的省份,将其剩余计划调往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二条 实行新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办法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我校不做额外限制。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依据教育部文件制定的当年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档有关政策,并按加分(降分)后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使用各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职业教育单招本科的考生,录取时,在文化课成绩过最低控制线和专业技能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与商洛市实施“定向就业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为物理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毕业后定向到商洛市各区县就业。该计划面向陕西省生源招生,招生计划设置为提前批次,高考总分达到陕西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均可报考。拟录取的公费师范生必须与商洛市各区县教育局、人社局、商洛学院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第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080601H)仅录取有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ICC国际创意学院”国际创意课程项目“会计学”“财务管理”“音乐学”“护理学”“学前教育”专业仅录取有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学校各专业原则上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是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须谨慎报考。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和国际创意课程项目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须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或省教育考试院)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和个人的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