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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9 13:39:26我要纠错

2026年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在27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 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七条 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实行新高考改革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规则执行。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分数依据投档分并且遵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政策及同分排序规则;个别省市同分没有排序规则或排序规则无法区分先后次序的,学校按照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低;如还无法区分,新高考省份再依次比较首选科目、再选科目高分单科、再选科目次高分单科成绩的规则进行排序。

第十八条 

校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相关行业用工身高、视力标准等相关从业条件,均属于毕业生就业入职环节,用工单位自主审核范畴,由用人单位按照行业规范及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此类行业从业相关条件不作为我校招生录取、专业报考的前置硬性条件,不纳入招生体检与录取审核范围。报考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的考生,应参照相关省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谨慎报考,但不作为录取限制的要求。我校仅提醒广大考生充分知晓行业从业实际要求,结合自身身体条件、职业发展规划理性考量,慎重选择报考相关专业。

第十九条 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采用省级相应科类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科类专科录取分数线;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规则,按省级艺术平行志愿相应批次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艺术类同分排序规则比较。若省级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在录取规则上有具体要求,我校按省级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有:建筑设计专业(专业代码440101H,批准书编号PDE50UK3A20191076N)。该专业是我校与英国牛津城市学院合作举办建筑设计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只招收填报了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该专业录取后不得转入其他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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