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校严格遵循我市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录取工作通知等相关文件公布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
1.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3.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4.根据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5.录取规则: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省级相应科类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科类专科录取分数线;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规则,按省级艺术平行志愿相应批次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艺术类同分排序规则比较。普通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专业队列,每个专业队列的考生再桉照投档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对尚未录满的专业,已投档但第一专业未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每个专业队列仍按投档分数高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6.认可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7.体检标准: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招收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不予录取”疾病范围的考生。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时尚表演与传播、音乐教育、现代流行音乐、钢琴调律、播音与主持、学前教育、艺术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的考生要求四肢无残疾、口吃、听力受损、步态异常、驼背、面部无明显疤痕;报考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游戏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数字非遗设计与制作、民族传统技艺的考生要求无色盲。在录取阅档期间,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以及未达到上述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予以退档。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我校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