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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9:37:01纠错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专业成绩为依据,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省级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在录取规则上有具体要求,我院按省级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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