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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9:30:24纠错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和文化统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达到专科合格线,学校以专业成绩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进行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衡量自身身体条件后谨慎报考。

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艺术教育、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招生章程按规定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予以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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