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要求:
(一)我校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空中乘务、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二)定向培养军士生专业,考生须为2024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时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所学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七条 各专业录取时不限制男女生比例,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和降分。
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投档录取规则,接收进档考生。注:在内蒙古普通类专业录取中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按照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若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相近专业中进行安排;对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2)同分排序规则: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 报考学校艺术(美术类)类专业的考生,学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投档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电子信息类(包含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年后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未尽事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