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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6-6-29 12:26:02我要纠错

2026年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6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来源于招生章程,主要包含调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校招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同分考生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考虑调剂到其他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一条 我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美容美体艺术专业课程涉及身体接触类实操训练,建议考生结合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第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

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在考生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

按照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的投档模式确定录取规则,在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应科类分数线基础上,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分条件下,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六条 体检要求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书画艺术、摄影摄像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非色盲、非色弱。其他专业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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